陕西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为构建多元化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维护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金融消费纠纷非诉第三方调解组织试点工作要求,经陕西省民政厅许可并登记,陕西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于2015年6月30日正式成立。 调解中心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1、调解和评议金融消费纠纷;2、协助金融机构处理投诉案件;3、指导金融消费者依法维权;4、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领域的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咨询、研究与交流。 依据章程,调解中心调处成员金融机构与其客户之间的民事纠纷。调解过程不向金融消费者收取任何费用。截止2018年8月底,调解中心共有成员机构90余家,涵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第三方支付、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 目前,调解中心拥有5名专职调解员和89名兼职调解员,分别来自高校、研究所、律师事务所、监管机构、金融机构的资深法律和金融专家,为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因购买、使用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产生的民事纠纷提供公平、专业、高效、经济的一站式调处服务。 调解中心积极发挥其专业性、独立性、中立性的优势,贯彻以“和”为贵、定纷止争的核心理念,在各方自愿的基础上,依照法律法规,根据公平、合理、保密的原则进行调解与评议,达到保护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 在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下,调解中心将一如既往地以提高金融消费纠纷调处服务水平为着力点,将事后的金融纠纷调处与事前的金融教育相结合,不断拓展法律援助等领域,满足金融消费者和金融业者日益增长的纠纷解决需求,力争成为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费者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优化陕西省的金融生态环境,为“三个陕西建设”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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